阳台栏杆要多高?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的规定,对于住宅等一般建筑物,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08米;而对于公共建筑的楼梯,则不应小于1.1米。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5号),6.6.4规定:“高层建筑的窗外宜设置防护栏杆”,而7.6.2条规定“楼梯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0.9m”。 以上两个都是强制性的国家规范,所以无论怎样,阳台栏杆高度都不能低于1.08米或1.1米。
还有几个参考依据:
(一)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1、阳台栏板或护栏高度低 1.08米的强制性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 中第 6.1.4条有明确规定:
6.1.4 阳台、外窗台和女儿墙顶部的净高低于 0.80m 时,应有防护措施。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层居室外墙的阳台可不做阳台栏杆,而做铺装; 二层的阳台可做围栏,但围栏底部距地面不宜小于 1.0m,且应采用封闭性栏杆。 对于上述条款可以理解为两种形式:一是当女儿墙高度大于等于 0.8m 寸,可不设防护,但必须满足第二条规定的二层阳台设全封闭的栏杆和底端离地面≥1m 的条件方可不设为防跌落措施;二是当阳台栏板高度大于 1.08m 寸,同样可以不设防跌落措施,即满足本条第一句的要求即可。
2、飘窗、落地窗没有加封窗的话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第 3.2.7 有明确条文说明,飘窗、落地窗若外挑尺寸大于 0.30m,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时,应视为外挑阳台处理:
(1)飘窗、落地窗无封窗: 按本条第 2项检验批检查,每处均应符合表 3.2.7 的规定。 (2)飘窗、落地窗有封窗: 当符合表 3.2.7 第 2 款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无封窗的飘窗、落地窗相当于开放式阳台,需要按照阳台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因此其栏杆高度也应当不低于 1.08m 而不能以内墙裙为靠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