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可以开凿吗?
不可以 除非不介意后续维修的麻烦和物业的起诉(如果不开裂,那真是万中无一的好阳台了) 不可以的理由如下 一、墙体开裂原因 1.温度变化导致;2.地基下沉导致;3.施工不当导致 二、墙体裂缝处理措施:
三、阳台出现裂缝的原因及治理方法如下: 四、房屋建筑本身质量问题引发的裂缝,是结构性的裂缝,这种裂缝一般发展较快,而且会随着建筑物的老化而不断扩大加深,并危及整个房屋的牢固性。如果是因主体结构裂缝而导致房屋安全性出现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
五、非结构性房屋质量问题的修缮,不属于房屋保修范围,可根据《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或者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开发商负责组织施工。 六、在非结构性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若经修复仍不能达到使用标准,则应予以相应补偿;对于没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质量保证手册》的项目,开发企业应承担缺陷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如超过保修期限,可考虑与开发企业协商修理,费用由受益人共同分担。但一般房屋主体结构的保修年限不得低于50年。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发现有上述质量问题,可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双方协商后,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七、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八、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纠纷主要采用调解程序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据此,法院仅受理对影响正常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提起的诉讼。因此,购房者要对自己的诉求做到合理举证才能赢得官司。 另外,如果消费者认为其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先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反应情况,请求行政干预,督促开发商整改;也可先找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买卖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维修、返工重做等违约责任,甚至可要求支付由此导致的额外损失费;还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的质量状况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