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让封阳台吗?
让不让得看合同,问我们没用的 (我说的只是一般情况,个别项目可能会特殊) 首先需要弄清楚两点:
1.开发商是否拥有小区的所有权(有没有出售或租借给物业的权利)
2.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关于“阳台”的条款是什么 接下来需要弄清楚几个问题:
1.所谓阳台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封闭起来的就一定是阳台呢?
2.如何确定你的阳台是“结构部分”“非结构部分”亦或是“设备平台”,它们在建筑上有着不同的划分和定义。
3.你所谓的封闭起来到底算是“改变外轮廓”还是“增加面积”。
4.如果你真的去打这个官司,你能拿出开发商(物业)违反合同的证据证明他们违约了吗?
5.如果真走到那一步,你能保证自己赢吗(包括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承重墙,且结构梁能允许的话,非结构部分的隔墙是可以敲掉的;如果是封闭起来,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不影响采光、通风等)可以算作装修。 但凡事都有例外,比如说有些户型的阳台是作为功能房间使用的,并且有单独的门窗,这样的阳台一般就会算作房屋的一室,因此就不应该封了。 还有种情况就比较特殊了,就是所谓的赠送面积(比如你买的是90平的房子,但实际使用了100平,这其中十平是你花了钱而开发商没有在你的合同里体现出的面积)。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及到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以也不存在让不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