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住宅阳台栏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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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建造内空小于1.2米的阳台, 当然如果是在老房子基础上改造的,因为原建筑结构已经固定,改造无法改变原建筑的结构和安全条件,这种问题很难解决; 但如果是新建楼盘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应该属于安全隐患了!

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 4.3.5 条明确规定: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温度基准值为一天中有4小时获得满窗日照。

《规范》中同时给出了计算日照时间窗的公式和参数。 根据上述条款及公式计算出,多层住宅(6层以下)每栋楼每个楼层的卧室或起居室(厅),南向外窗(或阳台、入户花园等)至少有1个采光点,且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小时。 也就是说在南方地区,低于这个标准的住房,都属于不合格产品。 北方各地根据气候条件、建筑朝向等情况略有差别,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如西安就出台过一个地方标准,规定“北户”冬至那天全天的日照时间要大于等于四个小时,其他季节的全天日照时间也要比南方更多。 而北京则规定,所有住宅楼都不宜采用北侧开窗的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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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7.4.8条 外窗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在正常使用时,不得产生危害人体健康的烟气、粉尘等有害物质;当采用推拉窗时,应设置防坠落安全装置”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J50068-97, “7.2.5 多层及高层住宅建筑的结构,除应符合本章上述各项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J 50354——2013,“ 第6.0.5条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窗间墙、门窗过梁及挑檐等的结构抗倾覆验算,应在施工阶段进行;其他多层结构的屋盖、墙体、柱子的承载力复核及变形验算等,应在设计阶段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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