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可以封阳台违建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涉及到了两个概念:
第一是“阳台”的概念;第二是“违章建筑”的概念 要弄清楚哪些属于违章搭建,首先必须明确“违章搭建”概念的来龙去脉!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 什么是“违章搭建”呢?(来源:百度百科) 所以,根据上述定义,只要未办理报建手续而建设,且违反了规划规定的,就属于违章搭建。 但问题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违章搭建”这个词,可没有这么严谨。更多的时候只是指未经审批的、违法的建筑。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可以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统称为违章搭建物。 但是,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属于偷换概念了!因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许可的情况,才是判断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唯一标准。不能以是否取得建设施工资质或是否办理报建手续作为判定依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其次,我们来聊一聊“阳台”的概念。 “阳台”这个词,在我们生活中太常见了,可是,它真的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 按照《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 阳台是指由房屋外墙至玻璃窗的所有空间。
一般来讲,我们判断房屋是否具备阳台的条件,主要看该结构是否是围护结构,以是否具有承重功能为必要条件。 而判断是否构成违章搭建行为,主要看是否违反规划规定,与是否有围护结构无关——即使没有围护结构,也没有影响城市规划,不构成违章搭建。(参见《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如果没有经过合法报建而且修建的不是封闭阳台,的确有可能被城管认定为违章搭建,但是,如果经过了合法报建或者修建成封闭阳台的话,就不存在违章搭建的嫌疑了。
所以,只要是按照房屋的设计方案建设的,而且是经过了依法报建的,不管是不是设置了封闭阳台,都不可能认定属于违章搭建。 当然,这里也要强调一点:如果虽然在报建时设置的是封闭阳台,但在实际建造中却没有封闭,而变成了开放阳台,那么,在规划核实时,就会因为没有达到规划设计要求,而属于违章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