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如何计算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可收回的固定资产,应当合理估计其残值,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不能收回的固定资产,则应当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的残值后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在计提折旧时,应先确定是应收取固定资产还是应扣除固定资产。如果确定需提取固定资产,则需要进一步判断采用何种方式计提。 目前,我国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折旧方法 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提折旧时,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折旧可采用直线法、工作量法或其他方法。
1.直线法 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年限平均法进行分摊的方法。 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耐用年数×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举例: 企业购进一台设备,买价3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无净残值,按月计提折旧。那么每月计提的折旧为: 30万元×8%=2.4万元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来计算每期应提的折旧金额的一种方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减值准备)/拟定的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度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举例: 企业购入一栋房屋作为厂房,原始投资额60万元,预计总工作量为3000小时,净残值6万元,每年工作250小时,按月计租。 那么每个月的折旧金额为: 60万元-6万元=54万元 54万元/(250小时×12个月)=0.216元/工时 以上两种方法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最基本的形式,还有其他一些形式的折旧可以参照上面两种方式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