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属于乙类建筑吗?

戚晓弘戚晓弘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1.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并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② 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

③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

④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

⑤ 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高层民用建筑内任何一处独立的房间。 由以上条文可知,在民用项目中,只有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才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而且此条文中所指的“自动灭火系统”仅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设备,并不包含水喷雾等灭火装置(自动喷射),更不包含防排烟系统。别墅等低层建筑不需要设置上述所列的任一自动灭火设施。

2、同样依据该规范第8章第8节“地下汽车库、地下商店和半地下建筑(室)的防火”中8.1.4条规定:当建筑物内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停车数量可按每小时停车数量不超过1辆计算。由此规定可见,地下车库(位)只要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就可以减少相应的车位数,但并没有说可以取消消防车道等内容。别墅车库(位)的汽车数量就不能按每间客房配备1个标准计算了,而应该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权后计算每个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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