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怎么样计算?
1、建筑面积中的阳台,按其高度划分,可分为悬挑式阳台、凹阳台和半凸半凹式阳台等三种类型。
(a)当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低于外墙外表皮高度时,属凹阳台;
(b)当阳台的地面与室外阳基有高差且高出阳台门槛(或进户门)的水平高度大于阳台净高的二分之一时,为飘檐式阳台,也称凸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中;否则即为悬挑式阳台;
(c)如底板水平外延与室外明沟相通的阳台、底板上反突出于外墙的阳台等均属凸阳台,凸阳台的面积应全部计入建筑面积内 2、对于不封闭的悬挑阳台,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对半封式的、封式的阳台均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3/4计算。 举例说明:
A户型一阳台,该阳台为不规则形状,未封闭,阳台长度约6.98m,宽度约5.08m,阳台进深超过1.2米共有三处,分别是1.7m×1.6m、1.16m×1.1m和0.48m×1.2m,该阳台是否可计一半面积?
答:《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对不具备封闭条件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栏板、栏杆)外沿至阳台拓扑垂直投影的大厅边线的水平面积部分的1/2计算,因此本例中的阳台不能算作半面积。
B户型某阳台为一长方形,但一角超出外墙,无法封闭,问此类阳台可否不计部分面积? 答:同上,按照此标准,这个阳台只能算是完全面积。 其实这些规则都是建立在《住宅设计规范》的基础上的,建议楼主找一些这方面的书籍了解一下,这样比较专业也比较系统。